用户协议

发布日:2019年07月01日
修订日:2023年04月06日

本协议于用户点击“说来平台”注册页面的同意注册并完成注册程序、获得“说来平台”账号和密码时生效,对“说来平台”和用户均具有约束力。“说来平台”与用户共同确认:
1.“说来平台”是一个以提供社会需求对接为主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在此注册为用户及在之后进行的活动中应遵守以下用户协议:《“说来平台”用户注册使用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说来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用户之间关于使用本平台相关服务所订立的协议。本协议约定了本公司与用户之间关于平台使用及服务相关方面的权利义务。在使用平台及服务前,用户应审慎阅读本协议,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后,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如用户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应向本公司咨询。本协议生效后,用户不得以未阅读或不接受本协议的内容为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2.“说来平台”及用户均已认真阅读本《“说来平台”用户协议》(下称“本协议”)中全部条款(特别是以黑体字标示出的关于“说来平台”及用户重大权益的条款)及“说来平台”发布的其他全部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的内容,对本协议及前述服务条款和规则均以知晓、理解并接受,同意将其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说来平台”《法律声明》为本协议的必要组成部分,用户接受本协议的同时即视为接受“说来平台”《法律声明》的全部内容。

一、定义条款

1.1.用户:指使用本平台,通过平台发布需求信息,并通过信息提供各种服务或被服务的平台注册客户。
1.2.服务提供者:指向平台发布服务信息、并即时和随后向他人(组织)提供服务的平台注册商户、实体商家、虚拟商家、各种社会团队、组织、机构。
1.3.“说来平台”服务:“说来平台”基于互联网,以手机客户端等在内的各种形态(包括未来技术发展出现的新的服务形态)向平台使用者提供的各项服务。
1.4.“在线需求信息”:服务者通过“说来平台”发布的,在“说来平台”页面上展示的在线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服务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价格、有效期、预约时间、服务提供者地址、配送方式、退换货方式、退款条件、售后服务等内容。在线信息在法律上构成服务者就在线需求(商品/服务)向用户发出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1.5.“在线约定价款”:顾客为购买商品/服务而应向服务提供者支付的在线需求(商品/服务)的对价,价款的数额以用户与服务提供者达成的在线需求约定中的价格及在线数量为确定依据。
1.6.“在线需求要约电子消费凭证”:由“说来平台”以页面、短信、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的电子形式的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内容为“说来平台”券密码、二维码等(具体根据在线需求要约、订单确定),用于证明客户已支付在线价款、有权获得所购买的所附属的商品/服务。

二、用户注册

2.1.注册资格
用户承诺:用户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或虽不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但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注册及应用“说来平台”服务。
2.2.注册目的
用户承诺:用户进行用户注册并非出于违反法律法规或破坏“说来平台”网络需求对接平台秩序的目的。
2.3.注册流程
2.3.1.用户同意根据“说来平台”用户注册页面的要求提供有效电子邮箱、所在城市等信息,设置“说来平台”账号及密码,用户应确保所提供全部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3.2.用户在注册时有权选择是否订阅“说来平台”发送的关于在线信息的电子邮件和/或短信息。
2.3.3.用户合法、完整并有效提供注册所需信息的,有权获得“说来平台”账号和密码,“说来平台”账号和密码用于用户在“说来平台”进行会员登录。
2.3.4.用户获得“说来平台”账号及密码时视为用户注册成功,用户同意接收“说来平台”发送的与“说来平台”网站管理、运营相关的电子邮件和/或短消息。
特别提醒,本平台所有信息安全都以用户注册手机号为准,请用户严谨保存自己的注册手机及其密码,由用户原因导致手机被盗,密码丢失等原因导致的用户损失,平台无理由、无责任、无义务承担任何损失。

三、用户服务

“说来平台”为用户通过“说来平台”进行网络在线需求对接活动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目前“说来平台”对用户提供的“说来平台”网络需求对接服务,但“说来平台”保留未来对“说来平台”网络需求对接平台服务收取服务费用的权利。
特别声明: 平台仅作为信息中介为各方提供服务供需信息的匹配,对用户与服务商或服务师在交易及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或损害,平台和本公司可以协助各方解决纠纷,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3.1.服务内容
3.1.1.用户有权在“说来平台”浏览在平台信息、有权通过“说来平台”与服务提供者达成在线需求要约、订单、在线或线下支付价款、获得消费凭证等。
3.1.2.用户有权在“说来平台”查看其“说来平台”会员账号下的信息,有权应用“说来平台”提供的功能进行操作。
3.1.3.用户有权按照“说来平台”发布的活动规则参与“说来平台”组织的各种用户活动。
3.1.4.“说来平台”承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用户提供的其他服务。
3.1.5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本公司有权随时变更服务内容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本公司将会直接在平台上公布修改之后的协议内容,该公布行为视为本公司已经通知了用户修改内容。同时本公司也可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若用户不同意本公司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应当停止使用平台服务。若用户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本公司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本公司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本公司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除特殊情况外应当事先进行通告。
若用户提供的相关注册资料不真实或严重违反平台的规范,平台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
3.2.服务规则
用户承诺遵守下列“说来平台”服务规则:
3.2.1.用户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要求的规定,不得在“说来平台”或利用“说来平台”服务从事非法或其他损害“说来平台”或第三方权益的活动,如用户不得在平台传输或发表任何违法犯罪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的、不文明的等信息资料,否则平台有权删除该言论,收回用户账号并禁止用户再次使用平台。用户不得发送或接收任何违法、违规、违反公序良俗、侵犯他人权益的信息,发送或接收传销材料或存在其他危害的信息或言论,未经“说来平台”授权使用或伪造“说来平台”电子邮件知识产权信息等。
3.2.2.用户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应当谨慎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说来平台”账号及密码,对其“说来平台”账号和密码下进行的行为和发生的事件负责。当用户发现“说来平台”账号被未经其授权的第三方使用或存在其他账号安全问题时应立即有效通知“说来平台”,要求“说来平台”暂停该“说来平台”账号的服务,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说来平台”有权在合理时间内对用户的该等请求采取行动,但对采取行动前用户已经遭受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在未经“说来平台”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说来平台”账号以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其他方式处分给他人。
3.2.3.用户通过“说来平台”与服务提供者进行需求对接、服务预约时,应当遵守本协议“规则”的全部约定及“说来平台”发布的其他关于在线需求对接、服务预约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的全部规定。
3.2.4.用户在“说来平台”对需求对接、服务预约进行评价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如实进行评价。
3.2.5.用户应当按照“说来平台”发布的规则参加“说来平台”抽奖等活动,遵守活动秩序。
3.2.6.“说来平台”发布的其他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
3.3支付,本平台接入了网银、银联、微信、支付宝的在线服务,这些第三方结算服务平台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具体费率会根据第三方的通知发生变化,在“说来平台”的使用用户(服务提供者)都将因此在本平台付出体现\存入资金的服务成本,本平台将在平台中进行提示,但是为了平台的使用流畅性和用户体验,提示并不会无处不在,在这里进行说明,并且与各位用户约定,用户不得以事先不知晓为理由,对平台进行追诉、追偿。
3.3.1说来支付的品牌与会员体系,即说来ABCD店营销体系,支持用户通过支付在说来平台购买商品和服务,说来会在用户支付的瞬间,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微信支付宝支付体系进行即时分账,把用户支付的货款或者服务资金支付给在说来平台进行营销的实体商家和企业,
在这个过程中,说来会把自身应得的收入,或者联合营销造成的应收,或者替用户节省的资金,以平台补贴的方式,返还给到用户在说来平台开具的第三方钱包(说来平台没有支付牌照,必须通过协议合法使用第三方的支付体系,包括钱包),用户可以自由使用该钱包的余额在说来平台支付或者购买任何合法的商品和服务。
额外说明1:用户购买的说来平台各种ABCD各种类型店的商品和服务,包括不限于返现、特价、优惠、异业商品捆绑销售等营销手段。
特价、优惠模式为:直接将支付价格减少,用户支付的时候少支付一定金额。
其中返现模式为:用户支付钱款,支付完成,说来平台会根据商家的优惠设置情况,(如果有)给予用户现金即时退还到用户钱包的优惠(为了让用户有清晰的用户优惠金额体验——本质与优惠情况完全相同)。
跨店捆绑销售模式为:跨店捆绑销售,为用户集中购买分属不同店铺的商品和服务,其中不同的商家将给予更大的优惠力度,甚至以赠品商品和服务的方式,进行商品服务跨店捆绑销售,优惠服务用户。用户购买的此类特惠中,可能包含底价甚至赠品服务,用户购买后即时形成订单,后续服务中,如果出现捆绑产品中,部分产品服务质量问题或者其他纠纷,按照国家相关行业售后服务法律对该部分产品和服务进行对应的处理。对于在此期间,整个优惠捆绑礼包中,商家已经优惠/返还的资金或已赠与的商品服务——用户已经消费或者使用的部分商品和服务,本着公平原则——商家不予二次退还或者赔偿。
额外说明2:如果用户对平台的说来ABCD类型店营销,促销、退款模式认知不清晰的用户,请勿购买促销商品。例如:用户购买了100元的理发服务,说来平台及时优惠(返还用户50元现金到钱包,用于用户其他消费——或缴纳50元物业费,或赠与用户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用户对后续服务不满意,或其他原因发生用户退款情况的,商家和说来平台只退还商家收取的50元现金,对于已经返还给用户,并且用户已经用于其他消费或者获取其他赠品的50元,平台和商家不予返还。
3.4“说来金”,“说来平台”植入了一项先进的诚信管理体系——即“说来金”制度,以此约定服务提供者与用户间进行要约管理,并且约定违约方的“说来金”将成为对方的“补偿金”,用户在本平台使用““说来金””的行为将被视为用户同意接受平台的“说来金”管理,即:在双方不能有效举证对方违约,或者双方不能有效举证自己未违约的情况下,“说来平台”依据双方在说来平台进行的约定和意思表示内容进行判罚,“说来平台”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尽量公正、公平判罚,判罚依据是双方在说来平台的所有约定和意思表示,如果出现双方未提前约定的情况并由此引发纠纷,则由用户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说来平台依据之前约定的情况进行判罚(有需求在交易前未明确表示给另一方并获得对方肯定的,不能成为违约理由!所以,双方在使用说来金前应对自己关切的重大问题——产品和服务的重要特征,比如:价格、颜色、属性、生产日期,等进行约定,如果未提及和约定并获得对方肯定的,不成为对方违约依据!)。当说来金金额大于200元,且用户不认可判定结果的,应于7日内,向说来平台指定仲裁机关进行仲裁,不进行仲裁的视为用户放弃权利,进行仲裁并胜诉的,用户可以用法律手段向对方提出追回损失,说来平台将在平台约束的范围内协助用户追回损失,仲裁败诉还不认同结果的用户,可以向平台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但用户不应以“说来平台”为被诉方,而应以交易对方为被诉方,说来平台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协助提供各种资料,并对胜诉的用户,向平台出示胜诉判决,在平台约束范围内协助用户追回损失。
3.5用户使用本平台“说来金”功能意味着,用户接受平台基于服务成本和诉讼成本的原因,接受平台200元以下的“说来金”判罚结果(除非用户能另外提出充分证据,证明自己诚实守信),否则依据平台记录的数据信息,平台的判决即便与现实中有差异,用于也承诺不为进行散播、各种损害“说来平台”商誉的言论、行为,如果用户不满结果的,可以直接通过仲裁和司法程序追求公正结果。
在此也要求用户在信息约定的同时,把自己的商业需求描述的尽量清晰,使得信息记录有据可查,说来平台对双方用户未提前约定的信息和服务,不作为判定依据,说来平台只依据双方已经通过平台表述并且确定的信息来判定“说来金”的诚信试行程度和双方违约情况。
3.6“说来平台”向用用户提供免费(未来可能收费)的需求对接、信息对接服务,但是由于社会的复杂性,还需要用户在线进行需求匹配,线下进行各种商业、社交、人员、商誉、等情况的具体把控,杜绝商业风险,说来平台会在自己的能力、规则、技术范围内尽量把控与提升信息的真实性,但是对于信息的虚假性和无效性,平台也不能承担责任,平台是把各种信息资源贡献并呈现的工具和平台,为社会提供便利和机会的平台,但是用户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还需要每位用户提升自己的社会认知、经验和商业、法律的了解程度,做到自我甄别,防止损失。
说来平台只是一个信息平台,类似于一部电话机,一样的信息工具,使用者还应为自己的行为和选择负责。
3.7说来平台需求对接中,商业服务者——无论是可能出现的商业实体店铺经验者、商业虚拟店铺经营者、商业代理合作者,都应该在本平台遵守本平台的用户规则和基本行为准则,随着平台服务的变化,本用户协议将不断的升级变化,除了重大协议内容变化外,对用户不再另行通知。
代理服务商,平台将另行签署纸质协议。商业虚拟店铺经营管理办法,将在虚拟店铺开启时补充到本平台协议中,有经营者请留意。
3.8平台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客户端提醒。用户同意,本公司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通知,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用户同意平台定期或不定期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用户发送服务信息等商业性信息。

四、在线需求对接规则

用户(服务提供者)承诺在其进入“说来平台”在线需求对接、在线服务预约,通过“说来平台”与服务提供者进行在线需求对接、在线服务预约的过程中良好遵守如下“说来平台”在线需求对接规则。
4.1.浏览在线信息
用户(服务提供者)在“说来平台”浏览平台信息时,应当仔细阅读信息中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线需求(商品/服务)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价格、有效期、预约时间、服务提供者地址、营业时间、配送方式、退换货方式、退款条件、售后服务等内容,其中用户应特别注意在线需求(商品/服务)的有效期、预约时间及退款条件等内容,如果不清晰的,可以利用平台直接与服务提供者沟通,用户必须彻底理解、并完全接受在线信息中包含的全部内容后方可点击购买。
4.2.提交及确认在线需求要约、订单
4.2.1.用户(服务提供者)应当仔细阅读在线需求要约、订单页面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线信息中的全部内容、为再次提示用户注意而标明的本单在线需求(商品/服务)的有效期、退款条件等内容(如有),选择及确认购买数量、价格、应付总额、用户接收在线电子消费凭证的联系方式或接收货物的收货地址和送货时间等内容,如果不清晰的,可以利用平台直接与服务提供者沟通,用户必须彻底理解,以免给双方造成损失。 前述在线需求要约、订单页面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构成了用户与服务提供者之间达成的在线合同的合同内容,用户完全同意在线需求要约、订单的全部内容后方可提交。
4.2.2.用户(服务提供者)再次阅读并确认在线需求要约、订单的全部内容后方可点击确认订单并付款,用户确认要约即视为用户已知晓、同意并接受在线需求要约、订单中的全部内容,与服务提供者成立了在线合同。在线需求要约、订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即为在线合同的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在线需求(商品/服务)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价格、有效期、预约时间、服务提供者地址、营业时间、配送方式、退换货方式、退款条件、售后服务等,用户与服务提供者均应当按照前述在线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4.3.支付在线价款
(此服务本期说来平台未开通,如果平台未来有开通此类业务,用户需要依照本条款执行。)
在在线合同成立之后用户应根据付款页面的提示通过网上支付平台完成在线价款的支付。因“说来平台”接受服务提供者委托代服务提供者向用户收取在线价款,故用户将在线价款支付给“说来平台”且支付成功即视为用户已向服务提供者履行了在线合同项下的在线价款支付义务。用户在支付在线价款之前不得要求服务提供者向用户提供在线需求(商品/服务)。
4.4.在线电子消费凭证
(此服务本期说来平台未开通,如果平台未来有开通此类业务,用户需要依照本条款执行。)
4.4.1.用户支付在线价款成功后,“说来平台”向用户发送在线电子消费凭证,用户可按照在线合同的约定凭在线电子消费凭证向服务提供者主张获得在线需求(商品/服务)。
4.4.2.用户应当妥善保管在线电子消费凭证,因用户保管不善导致在线电子消费凭证被他人使用的,用户要求“说来平台”重新发送在线电子消费凭证的, “说来平台”有权拒绝提供。
4.4.3.对于需要通过在线电子消费凭证验证进行消费的在线需求(商品/服务),用户进行消费时,应向服务提供者出示在线电子消费凭证,服务提供者对在线电子消费凭证验证成功后按照在线合同内容的约定向用户提供在线需求(商品/服务)。
4.4.4.在线电子消费凭证于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即失效:
4.4.4.1.凭在线电子消费凭证已获得在线需求(商品/服务);
4.4.4.2.在线合同内容中约定的有效期届满。
4.5.退款规则
(本服务说来平台未开通,如平台未来开通此业务,用户需要依照本条款执行,平台不再另行通告。)
用户支付在线价款成功后,需要进行退款的,按照如下规则进行:
服务提供者未能如约提供正常、合理的服务和解释,用户可以:
直接在线向服务提供者提出退款要求。
在线向平台投诉,由平台协助用户向服务提供者提出退款要求。
用户在线下直接与服务提供者接洽要求退款。
用户在线下向消费者管协会、工商管理机构、仲裁机构、公安司法机构提出维权和协助退款。
出于资金安全性考虑,平台不提倡用户直接向个人服务提供者直接付款,而是建议用户在线洽谈、对接需求,线下在公开公共的场合,进行商业洽谈与合作,最好是签订书面服务协议与钱款交易,以避免商业纠纷和需求不明给双方导致经济、精神损失。
4.5.2.
如用户已消费商品/服务,又要求服务提供者退款或要求“说来平台”代服务提供者进行退款的,服务提供者有权拒绝提供。但需求商品/服务与需求合同约定内容严重不符、存在其他严重质量问题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除外。
4.5.3.需求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届满但用户未在有效期内进行消费的,是否及如何退款应根据需求合同的约定确定。根据需求合同的约定用户有权要求退款的,用户应按照需求合同的约定要求“说来平台”代服务提供者进行退款,在此种情况下如用户但未向“说来平台”要求退款的,即视为用户放弃了主张退款的权利,“说来平台”有权保留及处理此等款项。
4.5.4. 用户成功进行在线要约后,未凭在线电子消费凭证进行实际消费且符合“说来平台”关于“未消费随时退款”约定的,用户可以向“说来平台”申请退款。经“说来平台”审核,用户的退款申请符合“未消费随时退款”约定的,“说来平台”将于15个工作日内退款至用户的“说来平台”账户内; 如用户申请将款项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的,即用户申请提现的,则“说来平台”将于3-10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按照用户的支付路径原路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如用户在30日内申请提现的总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元,则属于大额提现,“说来平台”有权对大额提现将于60日内将款项按照用户的支付路径原路退回至用户的支付账户。 但如下商品或服务除外:
4.5.4.1.已消费且无充分证据证明商户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瑕疵或与页面在线信息承诺不符的其他情形的“说来平台”券;
4.5.4.2.实物类产品在用户按照“说来平台”规则提交退货申请,并退回货物前(需物流运送的产品);
4.5.4.3.因非正常使用及保管而损坏的在线商品;
4.5.4.4.在“说来平台”中明确标明“不支持未消费随时退款”的产品或服务;
4.5.5.其他情形下的退款按照在线合同内容约定的退款条件及退款方式进行。
4.5.6.在退款进行过程中,用户应当遵守“说来平台”关于退款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的规定。
由于本平台的技术和市场原因,本平台的款项支付是通过网银、银联、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完成结算的,其中会产生资金结算的手续费用,除了本平台特别声明的收取费用之外,第三方的费用成本,本平台将在页面进行告知,用户也需要知悉本平台会产生此类费用,用户不得以自己未知和事前不知为由,对本平台提出任何追诉类诉求和赔偿诉求。
4.6.用户在本平台除了进行商业行为之外,还会有其他各种需求对接行为,本平台特别强调用户不得进行政治、泄密、违法等各种行为,同时会对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封停账号等各种操作,并不会因此对用户进行提前提示,如果因此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后果。
如果用户借用本平台进行各种违法活动和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各种民事和法律后果,平台在第一时间内发现的,将即时进行处理。
用户不得使用本平台公布其他人的隐私和相关信息,对其他人进行危害,如果有此情况发生的,用户应自行承担后果,平台将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提供相应的数据和证据,以保证平台的合法秩序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4.7.在线争议解决规则
如用户与服务提供者因在线合同的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对在线需求(商品/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格、有效期、预约时间、服务提供者地址、配送方式、退换货方式、退款条件、售后服务等问题发生争议的,用户应与服务提供者根据在线合同内容的约定确定用户与服务提供者各自的权利义务,承担各自的责任,解决争议。“说来平台”可协助用户与服务提供者之间争议的协商调解。

五、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5.1.用户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接受“说来平台”提供的说来需求对接平台服务。
5.2.用户有权在注册时选择是否订阅“说来平台”发送的关于在线信息的电子邮件或短消息,并在注册成功后有权随时订阅或退订“说来平台”该等信息。
5.3.如用户要求获得在线需求(商品/服务)的发票、其他付款凭证、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有权且应当在对在线需求(商品/服务)进行消费时向服务提供者提出,发票金额以实际支付的在线价款为准。
5.4.用户在消费在线需求(商品/服务)的过程中,如发现在线需求(商品/服务)与订单内容不符或存在质量、服务态度等其他问题的,应与服务提供者采取协商或其他方式予以解决,“说来平台”可向在法律语序范围内向用户提供服务提供者的真实网站登记信息并积极协助用户与服务提供者解决争议。
如果还不能解决的,用户可以向依照消费者保护权益和相关法律,进一步要求司法介入,本平台进而向司法机关依法提供更多信息证据。
5.5.用户有权终止使用“说来平台”,但需要提前结束在本平台上已经做出的各种法律及相关义务。
5.6.用户应保证其在注册时和提交订单时所提供的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等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当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进行更新提供给“说来平台”的信息,以保证平台依法保障用户及服务提供者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5.7.用户在“说来平台”进行在线需求对接时不得恶意干扰在线的正常进行、破坏“说来平台”在线秩序。
5.8.用户不得以任何技术手段或其他方式干扰“说来平台”的正常运行或干扰其他用户对“说来平台”服务的使用。
5.9.用户不得以虚构事实等方式恶意诋毁“说来平台”或服务提供者的信誉。
5.10.用户通过“说来平台”进行需求对接时应出于真实、合法的目的,不得进行违法国家安全、法律、公序良俗的行为。
5.11.用户在付款成功后应配合接收后期的各种服务。
5.12.用户不得对后期商品/服务进行虚假评价或虚假投诉,否则商品/服务提供者和本平台有权追偿损失。

六、“说来平台”的权利和义务

6.1.如用户不具备本协议约定的注册资格,则“说来平台”有权拒绝用户进行注册,对已注册的用户有权注销其“说来平台”会员账号,“说来平台”因此而遭受损失的有权向前述用户或其法定代理人主张赔偿。同时,“说来平台”保留其他任何情况下决定是否接受用户注册的权利。
6.2.“说来平台”发现账户使用者并非账户初始注册人时,有权中止该账户的使用。
6.3.“说来平台”通过技术检测、人工抽检等检测方式合理怀疑用户提供的信息错误、不实、失效或不完整时,有权通知用户更正、更新信息,否则有权中止、终止为其提供“说来平台”服务。
6.4.“说来平台”有权在发现“说来平台”上显示的任何信息存在明显错误时,本着公正原则对信息予以更正,如果因此产生失误时,用户不得进行追诉,但是可以通知平台进行再次修正。
6.5.用户付款成功前,服务提供者委托对订单内容作出变更,如用户接受变更后的内容则用户可确认订单及付款,如用户不接受变更后内容则有权取消订单。用户付款成功后,如确因情况变化导致服务提供者需对订单内容作出变更的,服务提供者委托单方对订单内容作出变更,如用户接受变更则按变更后的订单内容进行消费,如用户不接受变更则用户有权取消订单服务提供者全额退款。
6.6.“说来平台”保留修改、中止或终止“说来平台”服务的权利,“说来平台”行使前述权利将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及方式告知用户。
6.7.“说来平台”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障“说来平台”的正常运行,并提供必要、可靠的需求对接服务,维护需求对接秩序。
6.8.如用户连续一年未使用“说来平台”会员账号和密码登录“说来平台”,则“说来平台”有权注销用户的“说来平台”账号。账号注销后,“说来平台”有权将相应的会员名开放给其他用户注册使用。
6.9.当一次在线活动中在线人数未达到最低在线人数要求时,“说来平台”有权取消本次在线活动,并根据本协议约定向已支付相应在线价款的用户进行退款。
6.10.“说来平台”有权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及本协议终止后保留用户的注册信息及用户应用“说来平台”服务期间的全部交易信息,但不得非法使用该等信息。
6.11.“说来平台”有权随时删除“说来平台”网站内各类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说来平台”网站规定的用户评价等内容信息,“说来平台”行使该等权利不需提前通知用户。

七、用户信息

7.1.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为向用户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当用户注册“说来平台”账户时,或访问“说来平台”站移动设备客户端时,或使用“说来平台”提供的服务时,“说来平台”可能会记录用户操作的相关信息或采集用户的以下信息:
7.1.1.在用注册“说来平台”账户及使用“说来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时,为识别用户的身份,可能要向“说来平台”提供一些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明、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信息及相关附加信息(如您所在的省份和城市、邮政编码等))。
7.1.2.如用户使用的“说来平台”服务需与用户的银行账户或其他支付工具的账户关联方能实现时,用户需要向“说来平台”提供用户的银行账户信息或其他支付工具的账户信息。
7.1.3.为便于用户查询自己的交易状态或历史记录,“说来平台”会保存用户使用“说来平台”服务产生的交易信息。
7.1.4.为更好地识别用户的身份以充分保护用户的账户安全,当用户访问“说来平台”站及其相关网站、“说来平台”移动设备客户端时,或使用“说来平台”提供的服务时,“说来平台”可能会记录用户操作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计算机IP地址、设备标识符、硬件型号、操作系统版本、用户的位置以及与“说来平台”服务相关的日志信息。
7.1.5.除上述信息外,“说来平台”还可能为了提供服务及改进服务质量的合理需要而收集用户的其他信息,包括用户与“说来平台”的客户服务团队联系时用户提供的相关信息,用户参与问卷调查时向“说来平台”发送的问卷答复信息,以及用户与“说来平台”及“说来平台”关联公司互动时“说来平台”收集的相关信息。与此同时,为提高用户使用“说来平台”提供的服务的安全性,更准确地预防钓鱼网站欺诈和木马病毒,“说来平台”可能会通过了解一些用户的网络使用习惯、用户常用的软件信息等手段来判断用户账户的风险,并可能会记录一些“说来平台”认为有风险的URL。
7.2.为保障用户的信息安全,“说来平台”一直并将继续努力采取各种合理的物理、电子和管理方面的安全措施来保护用户信息,使用户的信息不会被泄漏、毁损或者丢失,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加密存储、数据中心的访问控制。“说来平台”对可能接触到用户的信息的员工或外包人员也采取了严格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岗位的不同设置不同的权限,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等措施。
7.3.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为向用户提供服务及提升服务质量,“说来平台”会把用户的信息用于下列用途:
7.3.1.向用户提供“说来平台”的各项服务及客户服务,并维护、改进这些服务。
7.3.2.比较信息的准确性,并与第三方进行验证。例如,将用户向“说来平台”提交的身份信息与身份验证的服务机构进行验证。
7.3.3.为使用户知晓自己使用“说来平台”服务的情况或了解“说来平台”的服务,向用户发送服务状态的通知、营销活动及其他商业性电子信息。
7.3.4.对“说来平台”用户的身份数据、交易信息等进行综合统计、分析或加工,并出于在线、奖励或为了让用户拥有更广泛的社交圈的需要而使用、共享或披露;例如“说来平台”可能会统计某个时间段注册“说来平台”账户的新用户,对这些新用户提供专享的优惠活动。
7.3.5.预防或禁止非法的活动。
7.3.6.经用户许可的其他用途。
7.4.Cookie的使用
7.4.1.为使用户获得更轻松的访问体验,用户访问“说来平台”网站或使用“说来平台”提供的服务时,“说来平台”可能会通过小型数据文件识别用户的身份,帮用户省去重复输入注册信息的步骤,或者帮助判断用户的账户安全。这些数据文件可能是Cookie,Flash Cookie,或用户的浏览器或关联应用程序提供的其他本地存储(统称“Cookie”)。
7.4.2.请用户理解,“说来平台”的某些服务只能通过使用“Cookie”才可得到实现。如果用户的浏览器或浏览器附加服务允许,用户可以修改对Cookie的接受程度或者拒绝“说来平台”的Cookie,但这一举动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影响用户安全访问“说来平台”网站和使用“说来平台”提供的服务。

八、特别声明

8.1说来平台以提升社会信息交换效率而存在,本平台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领导,拥护国家的大政方针,珍惜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为社会提供的难得的和平和生存、经商环境,本平台对任何违犯国家法律的造谣、污蔑、攻击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国家和地方领导人,极其相关的政治、谣言等违法信息和发布用户都永久封停,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国家司法机关,同时对于重大的扰乱经济、社会环境的违法信息、谣言也将主动举报国家机关,希望本平台用户切实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在本平台经营商业和生活。
8.2.说来平台是以诚信为最高价值追求的,为社会提供商业和社交信息服务、需求对接的诚信信息平台,我们平台认为只有真实有效的信息和需求才能真正高效的促进社会生产效率的提升,在此说来平台郑重要求试用本平台的所有用户(商家)发布真实有效的商业和社会信息,并且为该信息负责(在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追究民事、刑事责任的时候,说来平台会依法将该信息提供给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说来平台有权对违法、虚假信息即时进行清理(在无法判定信息是否违法的情况下,说来平台有权对对应信息进行暂时隐藏),为此给用户(商家)造成损失的,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使用本平台,即视为答应遵守说来平台的诚信原则并服从本条款约束!
8.3.用户未通过“说来平台”与服务提供者之间进行的交易不属于“说来平台”需求对接,“说来平台”对不属于“说来平台”需求对接的交易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不得因其与服务提供者之间因此类交易发生的任何争议投诉“说来平台”或要求“说来平台”承担任何责任。不属于“说来平台”需求对接的情况具体包括:用户未在“说来平台”与服务提供者要约达成意向;用户虽在“说来平台”与服务提供者约达成意向,但未通过“说来平台”而直接向服务提供者付款。
本公司对网络服务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示的、默示的或法令的保证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对在任何情况下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平台网络服务所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及风险,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4.由于互联网不确定的技术特征,以及人类社会行为的不确定性特征,不论在何种情况下,“说来平台”对于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以及其他任何网络、技术、通信车辆(移动仓库)等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风险,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其他不可抗力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造成的影响,由用户自行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5.作弊、扰乱交易秩序的情况
8.5.1.除活动规则另有规定外,每次活动中,每个用户只限参加一次活动(活动包括并不限于促销优惠、秒杀、抽奖等等),每个用户只能中奖一次。同一手机、同一联系方式、同一IP地址、同一“说来平台”账户、同一身份证件、同一银行卡号、同一收货地址、同一终端设备号或其他可以合理显示为同一用户的情形,均视为同一用户。
8.5.2.活动期间,如发现有用户通过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作弊、扰乱系统、实施网络攻击、恶意套现、刷信誉、批量注册、用机器注册“说来平台”账户、用机器模拟客户端)参加活动而有碍其他用户公平参加本次活动或有违反活动目的之行为,活动举办方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或其因参加活动所获赠品或权益。如该作弊行为给活动举办方造成损失的,活动举办方保留追究赔偿的权利。
8.5.3.对于恶意进行注册,反复交易退款,侵害“说来平台”实际经营交易的情况,“说来平台”会停止服务、封停账号并追究责任。

九、知识产权

9.1.“说来平台”所包含的全部智力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网站设计、文字和图表、软件、照片、录像、音乐、声音及其前述组合,软件编译、相关源代码和软件 (包括小应用程序和脚本) 的知识产权权利均归“说来平台”所有。用户不得为商业目的复制、更改、拷贝、发送或使用前述任何材料或内容。
9.2.“说来平台”名称中包含的所有权利 (包括商誉和商标) 均归“说来平台”所有。
9.3.用户接受本协议即视为用户主动将其在“说来平台”发表的任何形式的信息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可转让权利无偿独家转让给“说来平台”所有,“说来平台”有权利就任何主体侵权单独提起诉讼并获得全部赔偿。本协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书面协议,其效力及于用户在“说来平台”发布的任何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内容,无论该内容形成于本协议签订前还是本协议签订后。
9.4.用户在使用“说来平台”服务过程中不得非法使用或处分“说来平台”或他人的知识产权权利。用户不得将已发表于“说来平台”的信息以任何形式发布或授权其它网站(及媒体)使用。

十、客户服务

1.“说来平台”建立专业的客服团队,并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制度,从技术、人员和制度上保障用户提问及投诉渠道的畅通,为用户提供疑难解答与投诉反馈,但是由于商业经营的不可知性,以及公司服务的能力有限,我们不对服务反馈时间做出承诺,但是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尽量好的服务。
2.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十一、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1.1.协议的变更
“说来平台”有权对本协议内容或“说来平台”发布的其他服务条款及操作规则的内容进行变更,“说来平台”将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及方式发布公告。如用户继续使用“说来平台”提供的服务即视为用户同意该等内容变更,如用户不同意变更后的内容则用户有权注销“说来平台”账户、停止使用“说来平台”服务。
11.2.协议的终止
11.2.1.“说来平台”有权依据本协议约定注销用户的“说来平台”账号,本协议于账号注销之日终止。
11.2.2.“说来平台”有权终止全部“说来平台”服务,本协议于“说来平台”全部服务依法定程序及方式终止之日终止。
11.2.3.本协议终止后,用户不得要求“说来平台”继续向其提供任何服务或履行任何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说来平台”为用户保留或向用户披露其原“说来平台”账号中的任何信息,向用户或第三方转发任何其未曾阅读或发送过的信息等。
11.2.4.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12.1.“说来平台”或用户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2.2.如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以转售等商业目的进行需求对接,则“说来平台”有权代服务提供者取消相关在线要约,并有权注销其“说来平台”账号,终止为其提供“说来平台”服务,如“说来平台”因此而遭受损失的,有权要求用户赔偿损失。
12.3.如因用户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不准确给“说来平台”或服务提供者造成损失的,“说来平台”有权要求用户对“说来平台”或对服务提供者进行损失的赔偿。
12.4.如因用户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在“说来平台”或利用“说来平台”服务从事非法活动的,“说来平台”有权立即终止继续对其提供“说来平台”服务,注销其账号,并要求其赔偿由此给“说来平台”造成的损失。
12.5.如用户以技术手段干扰“说来平台”的运行或干扰其他用户对“说来平台”使用的,“说来平台”有权立即注销其“说来平台”账号,并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给“说来平台”造成的损失。
12.6.如用户以虚构事实等方式恶意诋毁“说来平台”或服务提供者的商誉,“说来平台”有权要求用户向“说来平台”或服务提供者公开道歉,赔偿其给“说来平台”或服务提供者造成的损失,并有权终止对其提供“说来平台”服务。

十三、争议解决

12.1.“说来平台”或用户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2.2.如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以转售等商业目的进行需求对接,则“说来平台”有权代服务提供者取消相关在线要约,并有权注销其“说来平台”账号,终止为其提供“说来平台”服务,如“说来平台”因此而遭受损失的,有权要求用户赔偿损失。
12.3.如因用户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不准确给“说来平台”或服务提供者造成损失的,“说来平台”有权要求用户对“说来平台”或对服务提供者进行损失的赔偿。
12.4.如因用户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在“说来平台”或利用“说来平台”服务从事非法活动的,“说来平台”有权立即终止继续对其提供“说来平台”服务,注销其账号,并要求其赔偿由此给“说来平台”造成的损失。
12.5.如用户以技术手段干扰“说来平台”的运行或干扰其他用户对“说来平台”使用的,“说来平台”有权立即注销其“说来平台”账号,并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给“说来平台”造成的损失。
12.6.如用户以虚构事实等方式恶意诋毁“说来平台”或服务提供者的商誉,“说来平台”有权要求用户向“说来平台”或服务提供者公开道歉,赔偿其给“说来平台”或服务提供者造成的损失,并有权终止对其提供“说来平台”服务。

十三、知识产权声明

一、“说来平台”知识产权
“说来平台”平台所有的产品、技术与所有程序均属于“说来平台”知识产权,为说来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及其允可的关联公司所有和使用。“说来平台”公司独立拥有或与相关内容提供者共同拥有“说来平台”站内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及页面设计、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说来平台”及组合图标、标识以及本公司依法申请注册并具有商标专用权的商标均为注册商标,受中国法律保护。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说来平台”公司书面许可,对于“说来平台”公司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擅自(包括但不限于:以非法的方式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使用。否则,“说来平台”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在线需求对接用户知识产权
任何用户接受《“说来平台”用户协议》,即表明该用户主动将其在“说来平台”发表的任何形式的信息的著作财产权,包括并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可转让权利无偿独家转让给“说来平台”的运营商所有,同时表明该用户许可“说来平台”有权利就任何主体侵权而单独提起诉讼,并获得全部赔偿。 本协议已经构成《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书面协议,其效力及于用户在“说来平台”发布的任何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内容,无论该内容形成于本协议签订前还是本协议签订后。
用户同意并明确了解上述条款,不将已发表于“说来平台”的信息,以任何形式发布或授权其它网站(及媒体)使用。同时,用户保证己方在“说来平台”上发布的一切图文信息资料均具有完全知识产权和合法权利,不侵犯任何人人身或财产等一切合法权利。
为了保证评价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如果发现用户上传的图片中含有侵权内容,包括且不限于侵犯他人人身或财产权利,或带有其他网站的logo、图标等标识信息,“说来平台”保留删除站内各类不符合规定评价而不通知用户的权利。
三、使用许可
未经说来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明确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以任何文字作全部和局部复制、转载、引用和链接。否则说来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作弊检测
若“说来平台”通过技术检测、人工抽检等手段有合理理由怀疑用户资料信息为错误、不实、失效或不完整,本网站有权暂停或终止用户的账号,并拒绝现在或将来使用本站网站网络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同时保留追索用户不当得利返还的权利。

十四、法律声明


“说来平台”提醒您:在您使用“说来平台”的各项服务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声明。如果您使用“说来平台”,您的使用行为将被视为对本声明全部内容的认可。
“说来平台”转载作品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说来平台”网页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说来平台”提出书面权利通知,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具体链接(URL)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说来平台”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处理。

十五、隐私声明

“说来平台”尊重并保护所有使用“说来平台”服务用户的个人隐私权。 您一旦注册成功,成为本站的合法用户,将设置一个用户名和密码。您需维护自己的账户和密码之安全。“说来平台”不会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提供、出售、出租、分享或交易您的个人信息,除非事先得到您的许可。同时,由于“说来平台”无法对非法或未经用户授权使用用户账号及密码之行为进行甄别,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应当谨慎合理地使用和妥善保管“说来平台”账号及密码,并对本人专属之账号和密码项下所有行为和事件负责,当用户发现“说来平台”账号被未经其授权的第三方使用或存在其他账号安全问题时应立即有效毫不迟疑地通知“说来平台”,要求“说来平台”暂停该“说来平台”账号的服务,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说来平台”有权在合理时间内对用户的该等请求采取行动,但对采取行动前用户已经遭受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在未经“说来平台”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说来平台”账号以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其他方式处分给他人。
为服务用户的目的,“说来平台”可能通过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向您提供您感兴趣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向您发出产品和服务信息。您有权在注册时选择是否订阅“说来平台”发送的关于团购信息的电子邮件或短消息,并在注册成功后有权随时订阅或退订“说来平台”该等信息。
15.1、隐私保护的适用范围:
在您注册“说来平台”账户时,您根据“说来平台”要求提供的个人注册信息;
在您使用“说来平台”平台服务,或访问“说来平台”平台页面时,“说来平台”自动接收并记录的您的浏览器和计算机上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IP地址、浏览器的类型、使用的语言、访问日期和时间、软硬件特征信息及您需求的网页记录等数据;
“说来平台”通过合法途径从商业伙伴处取得的用户个人数据。
您了解并同意,以下信息不适用本隐私权政策:
您在使用“说来平台”平台提供的搜索服务时输入的关键字信息;
“说来平台”收集到的您在“说来平台”进行交易的有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成交信息及评价详情;
信用评价、违反法律规定或违反“说来平台”规则行为及“说来平台”已对您采取的措施。
15.2、信息披露
在如下情况下,“说来平台”将依据您的个人意愿或法律的规定全部或部分的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向第三方披露用户同意公开其个人资料,享受为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享受为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行政、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说来平台”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如您是适格的知识产权投诉人并已提起投诉,应被投诉人要求,向被投诉人披露,以便双方处理可能的权利纠纷;
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说来平台”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在“说来平台”平台上创建的某一交易中,如交易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了交易义务并提出信息披露请求的,“说来平台”有权决定向该用户提供其交易对方的联络方式等必要信息,以促成交易的完成或纠纷的解决。
其它“说来平台”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15.3、信息安全
在使用“说来平台”平台服务进行网上交易时,您不可避免的要向交易对方或潜在的交易对方披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如联络方式或者邮政地址。请您妥善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仅在必要的情形下向他人提供。如您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泄密,尤其是“说来平台”账户及密码发生泄露,请您立即联络“说来平台”客服,以便“说来平台”采取相应措施。
15.4、服务条款
使用“说来平台”的服务同时受本站《“说来平台”用户协议》的约束。
“说来平台”以此声明对本站用户隐私保护的许诺。“说来平台”的隐私声明正在不断改进中,随着本站服务范围的扩大,会随时更新隐私声明。我们欢迎您随时查看隐私声明。

十六、说来线上城市平台对入驻经营者的要求和规范

针对说来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所属电子商务平台"说来线上城市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对入驻经营者的要求和规范如下。
16.1、参与说来线上城市平台平台入驻经营的各主体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未办理市场主体 登记的入驻申请,平台不予审核通过。(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16.2、参与说来线上城市平台平台入驻经营的各主体所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平台须对经营者所上架的商品进行严格审核和不定期抽检,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予以下架或清退该入驻经营者。
16.3、平台入驻经营者所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目须根据消费者所造成损失进行相应赔偿,平台有责任和权利对经营者进行经济处罚或关闭店铺处罚。
16.4、平台入驻经营者必须在其平台店铺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一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除外。本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入驻经营者,平台可采取书面警告、暂停店铺和品牌清退等方式进行处罚。
16.5.平台入驻经营者应当全面,直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平台入驻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入驻经营者,平台可采取书面警告、暂停店铺和品牌清退等方式进行处罚。
16.6、平台入驻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平台入驻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广告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违规操作的平台入驻经营者,平台给予五万至十万元的罚款。
16.7、平台入驻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违规操作的平台入驻经营者,平台给予五万至二十万元的罚款。
16.8、平台入驻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9、平台入驻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店铺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
16.10、平台入驻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 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
16.11、平台入驻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平台入驻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11 联系方式

运营主体:说来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澄北路2号院1号楼B座1层148号
客服手机:18618487859
客服邮箱:developer@yishuolai.com